Notice
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的通知》(成高财发〔2020〕37号),成都高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高科公司”)拟对承租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移动互联大厦(天府软件园G1)和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58号国际创业服务大厦(天府软件园G5)的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中小企业进行房租减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减免范围
申请房租减免的承租企业应符合如下全部条件:
(1)承租天府软件园G1、天府软件园G5办公场地且自身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
(2)税收关系在成都高新区;
(3)承租企业属于非国有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范围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二
减免标准
2020年2月租金全免,2020年3月和2020年4月的租金减半收取。
三
申报材料
申请房租减免的承租企业应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成都高新区天府软件园G1、G5企业房租减免申请表》(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3)企业2019年12月完税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4)企业2019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企业印章);
(5)企业向税务局提交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6)《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7)企业承诺书(原件)。
四
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刷,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印章;
(2)纸质资料报送时若为复印件的,需审验相关材料的原件,相关证照应与房屋租赁合同保持一致。如企业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或原件审验不齐的,对此类企业的减免房租申报均不予以受理;
(3)申报截止日后不再接收补交或更改资料。
五
申报说明
(1)本次减免租金不抵扣申报企业截至2020年1月31日前的应付租金欠款或未付租金;
(2)已签租赁合同条款中,如2020年2月、3月、4月已享有免租期或租金优惠期的,仅以当月实际缴纳部分为基数按本通知所规定的政策进行减免;
(3)承租期限在2020年4月30日前到期且不续租的,按2020年2月1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的实际租赁天数,依据本通知所规定的减免政策对其实际缴纳租金进行相应减免;
(4)申报企业如存在欠缴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情形的,或存在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承租物业等严重违约行为的,在违约事项整改完毕前不享受本通知所规定的租金减免。
六
申报时间
2020年4月20日前(不含当日)。
七
受理部门
申报企业应在申报截止日前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向如下部门提供申报材料:
受理部门:高科公司孵化培育与科技服务部
受理地址: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天府软件园G1大厅
联系人:张老师 18108000702
附件
1、《成都高新区天府软件园G1、G5企业房租减免申请表》。
2、《企业承诺书》。
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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